美国著名律师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亲历了这个案子,并写成《第一修正案辩护记》,最后胜诉所依据的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