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四编二十二章.第一编为总论, 主要概述了证据法学的学科体系, 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以及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二编为证据论, 主要介绍了证据的基础性知识, 包括证据的概念, 特征, 功能, 意义, 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以及证据规则的体系和内容, 并按照法定的证据分类形式, 对当事人陈述, 证人证言, 物证, 书证, 勘验笔录, 鉴定意见, 视听资料等各种类型证据的特征及其运用规则都作了介绍.第三编为证明论, 主要介绍了证明制度, 司法认知与推定, 证明对象,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等基本理论与制度.第四编为应用论, 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取证制度, 举证制度, 质证制度, 认证制度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