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對其公約條文所作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
法務部參考聯合國於99年通過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二階段行動計畫,擬定「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期望各級政府機關透過編纂涉及主管業務之人權教材、培訓種子師資、舉辦人權教育訓練等一連串作為,促進公務同仁瞭解《兩公約》與自身業務之關聯性,學習將《兩公約》運用於工作中。為此,法務部規劃編纂所屬檢察、行政執行、廉政、矯正、調查等五大系統之人權教材,供日後辦理人權教育之用,藉以強化本部所屬檢察人員、行政執行人員、廉政人員、矯正人員及調查人員之人權素養,以形塑機關內部尊重人權的文化。
法務部參考聯合國於99年通過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二階段行動計畫,擬定「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期望各級政府機關透過編纂涉及主管業務之人權教材、培訓種子師資、舉辦人權教育訓練等一連串作為,促進公務同仁瞭解《兩公約》與自身業務之關聯性,學習將《兩公約》運用於工作中。為此,法務部規劃編纂所屬檢察、行政執行、廉政、矯正、調查等五大系統之人權教材,供日後辦理人權教育之用,藉以強化本部所屬檢察人員、行政執行人員、廉政人員、矯正人員及調查人員之人權素養,以形塑機關內部尊重人權的文化。
法務部參考聯合國於99年通過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二階段行動計畫,擬定「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期望各級政府機關透過編纂涉及主管業務之人權教材、培訓種子師資、舉辦人權教育訓練等一連串作為,促進公務同仁瞭解《兩公約》與自身業務之關聯性,學習將《兩公約》運用於工作中。為此,法務部規劃編纂所屬檢察、行政執行、廉政、矯正、調查等五大系統之人權教材,供日後辦理人權教育之用,藉以強化本部所屬檢察人員、行政執行人員、廉政人員、矯正人員及調查人員之人權素養,以形塑機關內部尊重人權的文化。
法務部參考聯合國於99年通過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二階段行動計畫,擬定「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期望各級政府機關透過編纂涉及主管業務之人權教材、培訓種子師資、舉辦人權教育訓練等一連串作為,促進公務同仁瞭解《兩公約》與自身業務之關聯性,學習將《兩公約》運用於工作中。為此,法務部規劃編纂所屬檢察、行政執行、廉政、矯正、調查等五大系統之人權教材,供日後辦理人權教育之用,藉以強化本部所屬檢察人員、行政執行人員、廉政人員、矯正人員及調查人員之人權素養,以形塑機關內部尊重人權的文化。
2000年《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2017年《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2018年《客家基本法》、2019年《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審議中《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等法律,不但形塑出臺灣的國家語言政策,而且積極地實現臺灣各固有族群的語言權利。本書以語言人權為理論基礎,探討國際人權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七條)及聯合國機制對少數群體語言權利之制度安排及演繹,並以語言法律、語言專責機關、語言監察為分析構面,就加拿大法語(魁北克模式、安大略模式)、英國(威爾斯語、蘇格蘭蓋爾語)為比較研究對象,並回饋臺灣(客語、原住民族語)之語言政策發展。本書通過嚴謹的雙向匿名學術審查機制,為重要的少數群體語言政策學術著作。
法務部參考聯合國於99年通過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二階段行動計畫,擬定「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期望各級政府機關透過編纂涉及主管業務之人權教材、培訓種子師資、舉辦人權教育訓練等一連串作為,促進公務同仁瞭解《兩公約》與自身業務之關聯性,學習將《兩公約》運用於工作中。為此,法務部規劃編纂所屬檢察、行政執行、廉政、矯正、調查等五大系統之人權教材,供日後辦理人權教育之用,藉以強化本部所屬檢察人員、行政執行人員、廉政人員、矯正人員及調查人員之人權素養,以形塑機關內部尊重人權的文化。
社會福利法規制定的目的在解決社會問題,社會工作者是協助國家解決社會問題的重要專業人員。隨著許多社會福利法規的通過,也彰顯社會工作者在司法體系的重要性。本書分「社會工作與法律的基礎概論」、「法庭作證、陪同出庭及倫理議題」、「社會工作與法律的實務」、「性侵害議題與修復式正義」等四部分探討法律社會工作之理論與實務。包含社會工作在司法體系的歷史與角色、社會工作與人權公約、科學證據、專家證人、兒童作證、司法評估報告、陪同出庭、法律與專業倫理、兒童虐待、兒童收出養、監護與探視權、性侵害、親密暴力、物質濫用、少年偏差行為及犯罪的評估與處遇,並介紹修復式正義在社會工作的應用等。 這是一本提供給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學系學生在司法領域的實務工作手冊,也是提供給司法人員了解社會工作實務的入門,是一本兼具理論與實務的書籍。
◎透過指標性判決研究,微觀呈現東亞法院在各類案件中的實際運作與影響。 ◎以「東亞」的格局,涵蓋憲法、行政法、刑法、民事及家庭等多種法律領域。 在現代社會中,充分發揮功能的司法以及受民眾信賴的法院,不但是政治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多元社會的重要資本。它的主要功能在於對個案爭議進行判決,而判決中的論證及法理建構,亦對社會各面向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為因應不斷變遷的政治、經濟及社會需求,東亞各國法院每天均不斷作出大量的判決,以發揮定紛止爭與經世濟民的功能。本書透過指標性判決的分析,範圍涵蓋東亞法院在憲法、行政、刑事、民事及家庭各類案件中的實際運作,以微觀的角度呈現東亞法院如何透過司法判決及判決中的論證與法理建構,對法規範內涵、社會形貌及政府運作,發揮重要的影響。
在過去,國家重視經濟發展,開發至上、講求效率;隨著環境保護意識抬頭,永續發展的價值逐漸被重視;當下,國際社會關注的是如何保障原住民族的權利,國家、礦業、及原住民族之間合理的定位該如何協調? 然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空間概念與當代社會文化、法律制度間存在極大的差距,關於土地歸屬的根本問題,現行司法體系並沒有辦法妥當的處理。不僅臺灣面臨這樣的困境,澳洲、加拿大、阿拉斯加原住民、紐西蘭毛利人,各國各地皆有事例,成為我們的借鏡,提供其他可能的規畫面向,期待彼此能建立出協商合作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