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民主政府合法性的泉源。 也是約束政府惡行最有效的機制! 有「美國第十位大法官」之美譽的兩屆普立茲獎得主, 從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的詮釋與應用, 探索言論自由的保障從何而來?言論自由的範圍以何處為界? ★除非導致「明顯且立即的危險」,任何言論不應受限制。 ★除非存心「蓄意撒謊或輕率疏忽」,任何對政府的批評不該被懲處。 「人民有言論、出版與新聞的自由,政府不得任意限制或剝奪。」這樣的概念,在今天世界的民主國家,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想當然耳、不容挑戰的傳統。而美國國會於1791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對當代言論自由的思想與實踐發揮了巨大的啟迪效果,且讓美國超越了西歐等其他民主國家,成為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最堅定、最寬廣的國家。譬如,任何尋常百姓的一句話、作家的一則評論、新聞媒體的一篇報導,除非能引發「明顯且立即的危險」,都不該受到任何事前審查或事後懲處。政府或公眾人物除非能證明被告蓄意撒謊、或是輕率疏忽,否則無法以誹謗陷人於罪。這是1919年的霍姆斯大法官與1964年的蘇利文案留下的兩項重大典範。 然而,如果我們回顧歷史,就會發現當代言論自由的保障其實經過漫長的發展,並非一蹴可幾。「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通過之初並未受到重視。1798年,第二任總統亞當斯簽署通過《反煽動叛亂法》,禁止詆毀政府、侮辱元首的批評。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威爾遜總統通過的《間諜法》限制任何反戰或「對國家不忠」的言論。之後,美國政府仍然常以事涉國家機密、威脅國家安全等理由,對新聞報導、採訪與評論進行打壓…… ■我們憎惡的思想也應享有自由。但是,言論自由不該無限上綱。 ■面對仇恨、歧視、猥褻、侵犯隱私的評論與報導,在捍衛言論與保障其他價值之間,我們該如何抉擇? 《異見的自由》作者安東尼‧路易斯是聲譽斐然的資深司法記者。在本書中,他首先帶領讀者走進「增修條文第一條」誕生的歷史現場,闡揚美國憲法起草人麥迪遜等建國先賢極力爭取、捍衛言論自由的理由,進而從過去兩百多年來的司法爭議、雙方辯辭,以及一樁又一樁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決當中,探索「增修條文第一條」之立法宗旨,並如何在無數的作家、記者、出版商、異議分子的努力抗爭下,擴大其對人民「思其所欲、言其所思」之權利的保障。 然而,享有「美國第十位大法官」之美譽的安東尼‧路易斯亦強調,言論自由不該無限上綱,而必須與民主社會中的其他重要價值與利益相互調和。譬如,當新聞採訪報導的權利與個人保障其隱私不被侵犯的利益相衝突時,孰輕孰重?法院為了公正的審判,難道沒有權利要求媒體記者公布其消息來源嗎?此外,為了保護弱勢族群而限制仇恨、歧視言論的規範,不該獲得比言論自由更多的尊重嗎?在諸多重大爭議上,路易斯亦表達了他個人不苟同大法官判決的立場。 透過對思想脈絡的分析與法庭攻防的爬梳,《異見的自由》不僅是對美國憲法精神與言論自由之真諦極為精彩的發揚,幫助我們瞭解到為何「我們憎惡的思想也應享有自由」,亦是對當代社會諸多重大多元、矛盾價值的深刻探討。任何一位關心民主社會能如何透過理性的法律來解決社會衝突、保障基本人權與多元價值的現代公民,皆應詳讀本書。 ★★本書中關於「增修條文第一條」之重要立法與判決★★ ◎1735年,曾格案:首起保障新聞自由的案件,逐步確立媒體有對政府官員進行批評的自由。 ◎1791年,增修條文第一條通過,禁止國會立法剝奪言論與出版自由。 ◎1798年,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在《維吉尼亞決議案》中指出:「自由檢驗公共人物與公共事務」是美國政治制度的基礎。 ◎1919年,申克訴合眾國案:霍姆斯大法官指出,言論若有造成明顯且立即的危險之虞,才應受懲處的判決準則。 ◎1929,合眾國訴施維默案:霍姆斯大法官在意見書中寫道:「我們憎惡的思想也應享有自由。」 ◎1930年,尼爾訴明尼蘇達州案:保障新聞媒體有權利對政府作為、失職和犯行進行批評。在此案之後,確立了新聞報導有免於事前限制的自由。 ◎1931年,史通伯格訴加州案:除了言語之外,象徵性言論也受增修條文第一條保護。 ◎1941年,布里奇斯訴加州案:大法官布萊克倡議,增修條文第一條的立意在於賦予美國人民比英國在言論自由上更為堅實的保障。 ◎1964年,紐約時報訴蘇利文案:終止誹謗政府會受罰的歷史。 ◎1967年,時代雜誌訴希爾案:高舉「知的權利」的地位凌駕隱私權之上。在文明社會中生活的人,必定得有向大眾揭露隱私的必要。 ◎1969年,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案:最高法院對鼓吹暴力或犯罪的行為提出新的檢驗標準。除非言論有煽動他人立即犯罪,且有可能促成立即犯罪,否則不得懲罰。 ◎1990年,合眾國訴艾希曼案:最高法院裁定《國旗保護法》違憲,因為表達政治立場之自由正是美國憲法意欲保障的自由。 ◎2002年,明尼蘇達州共和黨訴懷特案:法官候選人得以公開表達對敏感議題的個人意見。法院政治化即使日趨嚴重,也是我們維護言論自由的體制必須付出的代價。 作者簡介 安東尼‧路易斯(Anthony Lewis, 1927-2013) 美國資深司法記者,「法律新聞學」的開拓者,分別於1955年與1963年獲得普立茲獎。曾擔任《紐約時報》華盛頓分局主任,專責司法部與最高法院的報導,並長期為之撰寫專欄。1970年代中期開始之後二十多年,他在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教授「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與最高法院」。也曾任教於哈佛法學院。 當他於2013年8月以86歲之高齡去世時,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院長萊曼 (Nicholas Lemann)頌讚他為「在美國歷史上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時刻,他是最具代表性的自由之聲」。《紐約客》雜誌在為他而寫的追悼中將他譽為美國的「第十位大法官」。 1964年時他出版的《基甸的號角》(Gideon's Trumpet)記錄了改變美國司法體制的基甸訴溫賴特案(Gideon v. Wainwright)。另著有《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國革命》(Portrait of a Decade: 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不得立法侵犯: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Make No Law: 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 譯者簡介 林凱雄 台北三腳渡人,英、法文譯者,自由撰稿人。譯有《改變世界的100本書》、《文學大數據》、《下流世代》、《為什麼傷心的人要聽慢歌》等書。譯稿賜教與工作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暴力加謊言,是一切與自由為敵的無知兼無恥的勢力們的鎮宅之寶。」中國知名異議人士綦彥臣,力倡獨立思想的重要性,透過對自由、理性、神學甚至性慾的等議題的深入探討,提出與眾不同的見解--不受權力控制,擺脫道德約束,「即便你把我關在籠子裏,四周蒙上黑布,我還總有自慰的自由。我願意想誰,就想誰。」這,就是思想自由的精神!【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
宗教改革之所以成功,全靠馬丁路德一早立心創立「新教」? 宗教改革只因「贖罪券」而起? 路德是天主教的千古敵人? 路德將「贖罪券」的錯謬釘在教堂門上? 宗教改革五百週年,究竟我們要記念甚麼?五百年前究竟發生了甚麼事?與我們今天又有甚麼相干?在本書中,羅秉祥教授將以其一貫深入淺出的筆觸,配以輕鬆的問答方式,帶領讀者探討三十個有關宗教改革的問題,與讀者一起追本溯源,了解這段歷史,借古鑑今。 「今年是宗教改革五百週年,不趁這機會補課,等於忘本;忘本的代價就是迷失方向。當『更正教會』不知道教會成立的初衷、目的與使命,失去了自我更正的意識,就只能隨波逐流。」 ——本書作者羅秉祥 「本書不是一般的神學或傳記寫作,給人全新的反思。書中每篇的提問針針見血,討論非常深入和到位。秉祥兄有深厚的神學和哲學造詣,加上多年的教學經驗,使他的提問能夠與今日香港面對的困境結連,讀的時候遊走於五百年時空之間。雖然書中難免有重覆之處,但不影響全書的一致性。路德面對的困境雖然與今日香港不同,但他的熱誠真情卻是我們需要的。」 ──楊慶球 加拿大恩道華人神學院榮休院長、加拿大華人神學院教牧博士課程主任(義務) 「為紀念宗教改革五百週年,羅秉祥教授撰寫了本書,一方面澄清過去華文書籍論説這個事件時舛錯或粗疏的地方,另方面也就事件的發展歷程做一些時代思考和應用,呼龥華人教會更正錯誤,積極尋求改革。無論是為回顧過去抑或尋拓前路,本書都是應時之作。」 ──梁家麟 建道神學院院長 「華人基督徒多會認識馬丁路德,可是,我們對他的生平與工作往往一知半解,穿鑿附會。羅秉祥教授用淺白的筆觸,幫助我們認識路德,認識宗教改革。更重要的是,本書讓我們從路德的身上,重尋擇善固執、不畏強權的改革精神。」 郭偉聯 香港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作者簡介| 羅秉祥,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主任。著作包括《同性戀的十字架:倫理學者的對話與交鋒》(合著)、《公理婆理話倫理》、《自由社會的道德底線》、《繁星與道德》、《黑白分明:基督教倫理縱橫談》等。
... 異見者捍衞自由。祇有一樣嘢,人人跟原則,一直以爲高人一等,就係宗教。呢樣嘢成日令人獲益良多,尤其係表明,所謂道德感情都會犯錯,最明顯例如,眞心執迷不悟嘅人,以宗教憎人哋。有人先打破天主教枷鎖,但大致同天主教一樣,唔多想俾宗教意見唔同。不過,爭執完 ...
2009年是中國著名知識份子儲安平誕辰一百周年。儲安平一生對中國民主化進程作過重要貢獻。他青年時代的文學活動,曾對「新月」後期的散文寫作發生重要影響;二十世紀四○年代中期前後,他曾創辦《客觀》週刊,匯聚當時重慶的中國自由主義知識份子,為戰後中國的民主重建發出自己獨立的聲音;1946年9月,儲安平在上海創辦《觀察》週刊,成為當時最具社會影響的雜誌之一。1949年後,儲安平曾在中國民主同盟、九三學社高層工作,1957年曾短暫出長《光明日報》,個人經歷獨特豐富,人生命運奇特曲折。 二十世紀四○年代,儲安平留下了著名的「國共民主多少有無」論,成為至今判斷中國現代歷史的一個主要尺度;1957年夏天,儲安平對中國當代現實發出「黨天下」的感慨,成為概括一個時代基本制度和社會現實最具表述力的專有名詞。為紀念這位著名的中國知識份子,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於2009年7月在廈門大學召開了「紀念儲安平誕辰一百周年學術討論會」,並將發表之論文集結出版,以玆紀念。【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
本書研究了中國現代史上著名的報人和自由知識份子儲安平的生平,及其所宣揚的自由主義思想、編輯思想、政治思想、民族主義思想等。分析了儲安平祈望以現代大眾傳媒介入政治生活,力圖在暴力的年代表達出一種自由知識份子所嚮往的公平、獨立、建設、客觀的理性之音,塑造一個現代中國獨立、客觀、超黨派的輿論空間的美好企圖。 然而,在二十世紀革命年代的中國,是一個充滿著暴力、混亂、專制與無序的年代,在這樣一個沒有法制,沒有民主,一切由武力與暴政決定一切的年代中,鼓吹自由、民主、進步與理性就無疑要付出巨大的代價。【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
律師支招:外逃貪官在美國可以安身中國隱形首富:元帥之子陳小魯彭麻麻反感惡俗趙本山注定霉運北京間諜輕易打入台灣軍隊華裔泰王的死因謎團北京權勢消漲風向標 “一個領袖”呼之欲出北京政局亂了套習近平去不了的心病 “刀把子”扎向高校爭奪遼寧 習滅三李勢力習近平嫡系李希空降遼寧 李克強副手陳政高被調查李源潮棋子王珉面臨大難李長春後院起火清查之憂朱鎔基的蠻狠拒絕為航母夢買單 愛黨者私購航母虧大了中國研究院研討會香港越不安穩 台灣離中國越遠
自由,是香港人熟悉的生活方式。但對自由社會的優點和限制,港人卻理解不深;這恐怕是因香港社會的自由一向似乎由人家給予,而非自己奮鬥爭取回來。本書望能加深港人(特別是教會信徒)對自由社會的欣賞,及明白其限制所作的小努力。本書為香港教育局高中通識課程參考書目並榮獲「湯清文藝獎」。 自由和人權的肯定及追求已成為現代社會的金科玉律。但我們對「自由」的了解是否足夠?對西方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基本立場及限制,我們又知多少?羅秉祥博士指出自由社會不等同放縱社會,自由社會是有其道德底線的。但如何在定道德底線的當兒,也能以堅持自由作大前提而不致淪為極權社會?教會在自由社會中又要扮演甚麼角色?作者在本書中以應用倫理學的方法,輔以生動的事例及淺白的用語,把以上問題闡述得條理分明,教我們對自由社會的本質有更深刻的了解。 「遣詞說理的流暢有力,例子的生動適當,早已是羅博士文章的特色,不必多說。對那些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讀下去的,我建議你看一下本書的目錄。」 ——楊牧谷博士 資深神學工作者 「秉祥藝高膽大。藝高,因他才情性理,道德學問都出類拔萃……膽大,因他敢直言不諱,在分析電影和同性戀時,不怕得罪保守和前進人士,只講道理。能把道理講得清楚深刻,老嫗易懂,專家可學。」 ——康來昌博士 台北信友堂傳道 「在慶祝和欣賞現代文明在確立和保護本書所論述的『外在自由』方面的輝煌成就的同時,讓我們也反思『外在自由』的不足之處和古人所提倡的道德自由的重要性和珍貴性……惟有這樣,我們才有希望重建危機四伏,支離破碎的現代文明。」 ——陳弘毅教授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作者簡介| 羅秉祥博士,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教授,近年致力於應用倫理學的中文著述。
本書收錄作者近年以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為主題的論文九篇。其中「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與「新聞自由的意義及其理論基礎」二文,分別討論了憲法為何保護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等基本問題,也是為研究言論自由所作的基礎工作。「言論自由與內亂罪」一文,是一篇檢討「主張臺獨的言論」是否受到言論自由保護的論文。而「論接近使用媒體權」及「言論自由與優惠性的差別待遇」二文,則是基於「言論表達機會平等」的理念,以及為了如何促成該理念的實現所寫的兩篇文章。 購買紙本圖書: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22
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基本人權, 但獨裁政權、專制統治者和既得利益者無不把新聞自由看作如洪水猛獸的「幽靈」, 進行「神聖的圍剿」。 《新聞自由的幽靈》關注新聞自由與政治經濟脈絡的互動,以中國大陸、臺灣和香港三個華人社會為觀察對象,互相參照,並聯繫到全球脈絡(特別是與美國關係)的變化。 在美國,瘋狂的資本邏輯導致媒介產權的集中和壟斷,菁英媒介反映「建制內多元」的共識,一般與權力結構、國家利益同盟,表現在國際和外交的報導尤然。但媒介並不聽命於政府,批評政府瀆職和商業貪婪更不遺餘力。李金銓從多視角細緻地刻畫美國媒介在對華政策和香港回歸的議題建構及其長期變化。 在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黨國培育市場,又壓制市場,媒介產生競爭壓力,在一定的程度內卻偏離黨控制的軌道,但最後黨隨時可以收回媒介的空間。隨著經濟和軍事崛起,習近平對內堅持「黨媒姓黨」,不許妄議中央,塑造個人崇拜,後鄧時代「退一步,進兩步」的格局付諸流水,新聞控制之嚴厲達到四十年來的最高峰。對外,中國不再韜光養晦,媒介成為爭霸與「大外宣」的螺絲釘,挑戰國際秩序,卻並未為中國帶來尊敬。中國新聞自由的程度穩居全球末端。 在臺灣和香港,政治和資本之間的交叉關係愈來愈不確定。臺灣在解除戒嚴以後,國家政權的結構重組,政治與經濟的結合再洗盤,媒介一方面走出白色恐怖的陰影,言論百無禁忌,一方面又受制於財團控制,立場藍綠對立,統獨糾纏不休,致使公共領域薄弱。香港的新聞自由一向享譽全球,儘管備受種種詬病,大致尚能維持媒介公信和多元自主。可悲的是北京的政治暴力霸凌,與正常市場運作的關係失衡,新聞自由被《國安法》的鐵拳打得節節敗退,如斷崖式滑落。 新聞自由永遠有許多內外的敵人,永遠面臨許多內外的挑戰,永遠不是靜止狀態的成品,它可能失而復得,也可能得而復失,所以這是一個不斷變動、不斷鬥爭、不斷戒慎恐懼,不斷與政治經濟社會生態互動而追求止於至善的過程。《新聞自由的幽靈》的基本精神應作如是觀。 這部拓荒之作分三篇。上篇揭櫫社會理論對媒介與民主變革的啟示,「黨國市場統合主義」的新聞控制,中國媒介的全球性與民族性之辯證。中篇分析「全球新秩序」的想像,美國菁英媒介對華政策的論述及喚醒里程碑「異國往事」(天安門事件和柏林圍牆倒塌)的記憶。下篇刻畫臺灣從戒嚴爭取新聞自由的過程,到解嚴以後言論版圖的重組;香港從港英治理、主權回歸到《國安法》頒布,媒介歷經結構遞嬗與新聞自由浮沉。最後以超越東方主義話語為總結。
美國勞動法權威 研究中國勞動關係現狀的力作中國既在改變世界,也在以我們不能輕視的方式經歷重大變革。隨著中國躍升為經濟強國,充足的資金流入企業,產權結構和勞動關係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當中國的「血汗工廠」模式已成為歷史,勞工如何表達意見、爭取權利?工會改革和勞動監管如何進行?1930年代美國「羅斯福新政」通過保護勞工權利和改善福利,緩和了民眾對激進改革的訴求。與此相對比,本書全面細緻地分析中國勞工新境況及其對未來中國發展的影響, 是當代中國勞工研究的重要著作。美國著名法律學者艾斯特倫德,專研美國勞動就業法,對中國勞動關係亦有深入研究。作者透過中國與西方,法律、政治與歷史等,跨國與跨學科的比較視野,探討中國的勞動問題以及政府的回應策略,為當代中國勞工研究提供了廣闊的視角和全新的方法。推薦研究美國勞工問題的頂級專家艾斯特倫德為讀者刻畫了一幅平衡、精密的圖景,以呈現中國那截然不同、瞬息萬變的勞工場面。正如所有出色的比較研究,本書也引領讀者重新思考自己政府的成就和不足,甚至啟發讀者能從中國人身上學到什麼。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艾斯特倫德在書中探討美國和中國的勞工問題,超越了認為中國遍地皆是血汗工廠的一般認知,同時也對工會和勞工 NGO 將獲得有限度的自由發展這一論斷提出質疑。研究結果充滿啟發性,引人深思。高敏 Mary Gallagher,密西根大學艾斯特倫德教授借助美國二十世紀工業衝突經歷的比較鏡頭,觀察中國勞動關係的變遷。羅斯福的新政曾為美國帶來社會進步、政治穩定和共享的繁榮,中國勞動制度的進展將為勞工帶來什麼轉變?本書通過對工人抗爭、工會角色和改革、職代會復興與勞動監管等勞動領域主要議題的分析,令人信服地揭示了中國處理「勞工問題」 面臨的困境和挑戰。陳峰,香港浸會大學